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1、沟通工作情况,交流重要信息,汇报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2、传达、学习公司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公司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决定;
3、研究制定本系的发展总体规划、思路,讨论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止;
4、讨论决定需要党政共同商议报请的有关重要请示、报告;
5、讨论研究需要由系党总支和行政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议题的确定、会议的组成和召开
1、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经党政负责人商议确定后,列为正式议题。
2、会议人员由系党总支成员、行政领导、教师代表组成。涉及相关部门问题时,可请学院有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3、党政联席会议由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或另行商议择机召开。
三、议事的决策制度
根据“三重一大”(“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制度制定相关议事内容。
(一)决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系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系党政联席会议做出决策。
2、教研室主任任免、提拔,实习教师转正须由系党政联席会讨论作出决定。
3、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系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4、大额度资金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5000元以上)必须在使用前提交系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5、由系党政联席会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系办公室负责。
(二)、决策的实施
1、集体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
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2、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
“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各教研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凡涉及党政联席会的决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议事规则
1、与会人员,应提前熟悉和了解会议内容,本着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明确表明自己的意见。
2、重大问题和事项,在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后再行议定。必要时由系党政负责人将党政联席会意见向公司党委或分管领导报告,协调解决。
3、会议议定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由系办公室秘书落实到位,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督办,并定期向系党政负责人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